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 |
前海开源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A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
|
| 基金代码 |
023441 |
成立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 基金经理 |
黄玥 |
开放日期 |
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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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高风险
(评级来自银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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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期 |
不定期 |
业绩比较基准
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9、股票期权投资策略;10、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11、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12、现金管理策略;13、其他。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
基金费率
| 费用名称 |
费率明细 |
| 基金管理费 |
0.5
%
|
| 基金托管费 |
0.1
%
|
| 销售服务费 |
0.00
%
|
认购费 (
前端收费) |
M<50万元 |
50万元≤M<100万元 |
M≥100万元 |
|
0.80%
|
0.50%
|
1,000元/笔
|
申购费
(
前端收费
)
|
M<50万元 |
50万元≤M<100万元 |
M≥100万元 |
|
1.00%
|
0.60%
|
1,000元/笔
|
| 赎回费 |
D<7天 |
D≥7天 |
|
1.50
% |
0
% |
| 备注 |
M为申购金额,D为持有时间。 |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具体内容请以该基金最新的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为准。
优惠费率
| 支付方式 |
认/申购 |
定投 |
| 通联支付 |
4折 |
4折 |
| 交通银行 |
4折 |
4折 |
| 招商银行 |
4折 |
4折 |
| 农业银行 |
4折 |
4折 |
| 建设银行 |
4折 |
4折 |
| 工商银行 |
4折 |
4折 |
| 中国银行 |
4折 |
4折 |
| 兴业银行 |
4折 |
4折 |
备注:
1、标准认购、申购或定投费率大于0.6%但折后低于0.6%的,按0.6%计收;标准认购、申购或定投费率小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标准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3、如上述费率折扣与基金公告有出入,以基金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