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 |
前海开源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安和债券A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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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代码 |
026097 |
成立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
| 基金经理 |
李炳智 |
开放日期 |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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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评级来自银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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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期 |
不定期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8%+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2%。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八方面内容: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基金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8、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含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ETF除外))、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60%;(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费率
| 费用名称 |
费率明细 |
| 基金管理费 |
0.6
%
|
| 基金托管费 |
0.1
%
|
| 销售服务费 |
0
%
|
认购费 (
前端收费) |
M<100万元 |
100万元≤M<300万元 |
300万元≤M<500万元 |
M≥500万元 |
|
0.60%
|
0.40%
|
0.20%
|
1,000元/笔
|
申购费
(
前端收费
)
|
M<100万元 |
100万元≤M<300万元 |
300万元≤M<500万元 |
M≥500万元 |
|
0.80%
|
0.50%
|
0.20%
|
1,000元/笔
|
| 赎回费 |
D<7天 |
D≥7天 |
|
1.50
% |
0
% |
| 备注 |
M为申购金额,D为持有时间。 |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具体内容请以该基金最新的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为准。
优惠费率
| 支付方式 |
认/申购 |
定投 |
| 通联支付 |
4折 |
4折 |
| 交通银行 |
4折 |
4折 |
| 招商银行 |
4折 |
4折 |
| 农业银行 |
4折 |
4折 |
| 建设银行 |
4折 |
4折 |
| 工商银行 |
4折 |
4折 |
| 中国银行 |
4折 |
4折 |
| 兴业银行 |
4折 |
4折 |
备注:
1、标准认购、申购或定投费率大于0.6%但折后低于0.6%的,按0.6%计收;标准认购、申购或定投费率小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标准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3、如上述费率折扣与基金公告有出入,以基金公告为准。